2024年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
招生简章
沈阳音乐学院的前身是1938年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延安倡导成立的鲁迅艺术学院,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高等艺术学院,毛泽东亲笔题写了“紧张、严肃、刻苦、虚心”的校训。抗日战争胜利后,学院由延安迁至东北,1949年更名为东北鲁迅文艺学院。1953年在东北鲁迅文艺学院音乐部的基础上,成立了东北音乐专科学校,1958年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我院现有三好校区、长青校区、桃仙校区、大连校区4个校区,以本科与研究生教育为主体,同时设有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和附属中等舞蹈学校。
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是我国最早成立的舞蹈学校之一,也是东北地区唯一一所公立舞蹈专业学校,其前身可追溯至1948年成立的“东北鲁迅文艺学院舞蹈专业班”,1983年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
学校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是国家级首批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沈阳市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基地。2014年,沈阳音乐学院舞蹈专业被确定为辽宁省示范性专业、辽宁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016年,“音乐与舞蹈学”被确定为辽宁省一流建设学科。
学校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凤凰大街9号,占地总面积为177330平方米。其中,教学主楼17000平方米,学生公寓12000平方米,综合运动场18500平方米,学生食堂7700平方米。在校生1200余人。
学校是全国文华艺术院校奖“桃李杯”舞蹈比赛的发起单位之一,多年来,以培养技巧好、能力强的实用型专业舞蹈人才为目标,以先进的教学理念和良好的教风学风为依托,取得了突出成绩——百余名学生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中摘金夺银;数以千计的舞蹈表演人才遍布国内外舞蹈表演团体和艺术院校;为西藏、内蒙、新疆等西北部地区和部队文艺团体定向培养了大批优秀舞蹈演员,被誉为“舞蹈家的摇篮”。
近年来,学校积极搭建国际舞蹈艺术交流平台,定期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来校举办大师班和学术讲座,并推荐优秀学生赴国外知名院校、舞团进行深造、实习,进一步拓宽学生国际视野,拓展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影响力,为拔尖人才提供更为广阔的成长平台。
目前,学校共设有中国舞表演、芭蕾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国际标准舞表演四个专业方向,并与舞蹈学院形成了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相衔接的教学研究型舞蹈教育体系。
一、招生范围
学校面向国内(含港、澳、台地区)、国际招收适龄舞蹈专业人才。港、澳、台考生适用本简章;国际考生报名及考试相关要求咨询沈阳音乐学院国际交流合作处(张老师,13700005863)。
二、招生专业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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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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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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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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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舞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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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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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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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蕾舞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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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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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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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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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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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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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标准舞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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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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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舞蹈艺术,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自主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形体条件好,具备从事舞蹈专业的艺术素质,无任何不适宜从事舞蹈专业的疾病与缺陷。
3.年龄在11岁—12岁(2011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或教育程度为小学五年级、六年级(符合一项即可)。港、澳、台和国际考生需提供相当于国内同等教育水平的学历证明。
四、报名方式
手机下载“小艺帮”APP,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系统提示完成报名与缴费,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办理。
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他缴费方式。
五、报考须知
1.报名缴费时间:2024年4月11 日10:00— 4月30日17:00。
2.报名需提交材料:考生须登录“小艺帮”APP,按照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资料,上传清晰照片(包括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学籍证明原件、现就读学校出具的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文化课成绩单及学生鉴定,需加盖公章)。完成任务后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请耐心等待,注意学校发布的考试相关信息。
3.重要提示:凡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漏填等造成影响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费用。每名考生可同时兼报3个专业方向,缴费标准为:初试100元/专业、复试100元/专业。本次考试所有专业均为初、复试一并完成,每名考生需一次性缴纳200元/专业。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考试时间:2024年 5月18日— 5月19日。
文化课考试时间:2024年5月18日、19日19:00。
考试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沈阳音乐学院(三好校区)。
七、考试要求
(一)专业课
1.考试方式:采取线下考试方式,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招生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2.考试程序
(1)初试:测试考生身体自然条件,测试舞蹈专业条件。
(2)复试:测试考生综合能力、专业素质、艺术表现力(以自选舞蹈片段的形式进行展示),时间不少于2分钟(自备音乐)。
3.着装要求:女生盘头、不带头饰、不化妆,穿吊带体操服(不得有标记性装饰)、舞蹈软鞋;男生穿黑色练功短裤、白色连体背心、舞蹈软鞋。
(二)文化课
测试内容为数学、语文相应年级上学期内容(详见考试须知)。
八、录取办法
1.依据当年招生计划,划定文化课成绩录取线,按专业课成绩由高至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2.录取结果将于2024年6月在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公众号公布。
3.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缴费注册,逾期未缴费注册的考生按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中发现身心条件不符合舞蹈专业训练和运动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学校将于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招考复测,经查实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发现有提供虚假材料、冒名顶替等考试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收费标准
1.学费:8000元/学年;住宿费:800元/学年。
2.新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所缴纳的学费、住宿费等其他费用缴费收据,并缴纳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
3.收费标准如发生变化,按照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即时文件执行。
4.学生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及学习成绩达到有关规定者可获得一定比例的奖学金。
十、毕业去向
毕业生可报考国内外专业舞蹈学院或其他高等艺术院校本科继续深造学习,也可在国家中专毕业政策统一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0818
联系电话:024-23916549
联系人: 王老师 杜老师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学校将及时在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名称为“沈阳音乐学院附属中等舞蹈学校”)发布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考试安排。
声明:我校从未委托任何校外机构或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并不会主动联系考生及家长。本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