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为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见真章、出实效、高质量,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在三好校区办公楼第六会议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学习交流会。党委巡察办、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体人员、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及巡察组代表参加。会议由学院纪委书记、监察专员闫玉娇主持。
会议传达了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委主任刘金国同志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代主任李猛同志在全省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同时传达了学院2024年巡察工作要点和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闫玉娇领学了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内容,针对相关内容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解读,并对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部署。党委巡察办主任严万山针对前两轮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点评,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代表蔡沃芙、张威、王春生分别围绕如何加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和巡察监督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进行了交流发言。
会议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目标要求。要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扎实开展学习教育,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要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要带头净化政治生态,坚决抵制潜规则,积极倡导清风正气。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学院高质量发展攻坚突破三年行动中勇于担当作为。基层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围绕《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方案》,聚焦《中共沈阳音乐学院委员会落实辽宁省纪委监委〈关于严防选人用人腐败的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工作方案》,压实责任,督促本单位主要领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学院党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决策部署,切实将党纪学习教育与纪律教育、警示教育贯通起来,真正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与会人员会后围绕《条例》廉洁纪律相关内容开展了自测答题,通过实践答题检验学习成果,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初审初校/张圣
复审复校/张凤
终审终校/赵美